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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海淡廠工程計畫

一、計畫緣起

隨全球氣候變遷加劇,各地極端降雨情形愈發頻繁,109年下半年至110年上半年我國更因旱象嚴峻,而不得不採行較大規模的稻作停灌及自來水減壓供水措施,以確保多數民眾有水可用,顯示現在氣候變遷 降雨異常已是明顯趨勢,穩定供水成為重要挑戰。

新竹地區因自有水源不足,須調度桃園石門水庫及苗栗永和山水庫支援,以維持供水穩定,故提升新竹地區自有水源比例為現階段重要工作,實有需要推動新竹海水淡化廠以強化新竹地區整體供水穩定。

新竹海淡廠視水情豐枯每日最大可供應10萬立方公尺淡化水,且開發具即時、彈性及穩定等優勢。爰為提升新竹地區自有水源比例並強化因應氣候變遷之能力,研提計畫循序推動。

二、計畫目的

  1. 提升新竹地區自有水源:新竹地區因自有水源不足,常年須仰賴調度桃園石門水庫及苗栗永和山水庫支援,以維持供水穩定。透過建置新竹海淡廠,使新竹地區自有水源量增加每日10萬立方公尺,以提升區域供水能力及強化整體系統供水穩定,因應115年地區用水需求。
  2. 兼顧水、電需求,提升區域供水穩定性:海水淡化具有水質優異且不受天候影響可源源不絕供應等特性,同時可配合台電夏季6-9月電力需求較大且水源較豐沛期間降載產水,有效降低區域缺水風險及避免對夏季供電系統造成負擔。

三、主要規劃內容

  1. 產水規模:最大每日10萬立方公尺。
  2. 產水方式:新竹海水淡化廠經取水後之淡化處理程序依序為前處理(混凝沉澱及UF系統)、RO淡化系統及後處理系統。其餘反洗水或沉澱池污泥將送至污泥濃縮池經污泥脫水機處理,UF、RO系統線上清洗水以及RO機組濃排水等將輸送至廢水池處理符合放流水排放標準後再放流至海洋;因海淡技術持續發展,如有更加進步之處理方式亦可採用。
  3. 預定廠址:新竹漁港南側之國有土地。
  4. 廠區面積:約10.115公頃。
  5. 供水對象:公共用水(併入自來水管網)。
  6. 取/排水管線:排水管埋設至海域底床約海平面高程-10公尺(或以下),排放管線長約1,500公尺,取水管線長度約1,350公尺。
  7. 預計期程:約於民國116年開始營運產水。

廠址及取排水管線平面配置圖

圖1 廠址及取排水管線平面配置圖

 

新竹海水淡化廠處理流程示意圖圖2 新竹海水淡化廠處理流程示意圖

四、計畫效益

使新竹地區自有水源量增加每日10萬立方公尺,以提升區域供水能力及強化整體系統供水穩定,因應115年地區用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