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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勢溪引水案不影響下游用水權益,後續將依原基法及環評法規定辦理

  • 張貼單位:水資源規劃課
  • 活動日期:111-09-01

       近期外界關注政府規劃中之南勢溪引水至石門水庫工程計畫,除地方討論熱烈外,水利署亦已拜會北水處及翡管局等單位,確認本案啟動之引水條件已充分考量下游大台北地區用水權益、生態基流量及台電公司水力發電需求,因此不會對下游用水權益造成影響。水規所強調此前雖有拜會地方人士聽取地方對本案之意見,惟後續仍須依原基法透過部落會議諮商討論,再依諮商結果決定是否辦理,方符合法定效力。
       另本案為環評法所規定須辦理二階環評之開發行為,仍須先由環保署環評大會同意本案進入二階環評程序,並辦理地方說明會及範疇界定會議確定後續須辦理之環境調查項目,俟完成調查作業並研擬減輕環境影響對策後據以撰擬環評報告書再送環保署,方能循序進入二階環評初審程序。
       至於外界關心本案是否影響大台北地區之用水權益,水規所表示本案優先確保新店溪系統各用水標的權益,而為滿足下游台北市民用水量每日約180萬噸、北水處支援台水公司轄區之板新及基隆地區每日91萬噸、淨水處理損失15%、下游生態基流量及台電公司水力發電需求等,所以設定引水條件為桂山壩流量超過40cms以上時方能啟動引水,且經拜會北水處說明上述引水條件後,確認該引水條件將不會對大台北地區用水權益造成影響。
       由於本案近期在地方上有不同意見,水規所將持續蒐集地方意見供推動參考,並持續溝通,期能化解疑慮。其中,因開發範圍通過原住民保留地及傳統領域,未來仍須依原基法規定,召開部落會議諮商在地族人,並依諮商結果決定是否開發辦理,請地方放心。

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發言人:葉俊明副所長
行動電話:0932-634191
e-mail:yeh49690603@wrap.gov.tw
辦公室電話:(04) 23300192

聯絡人:水源課 陳聖文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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