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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想及概念

傳統排水治理及改善工程雖能逐步提高排水之防洪標準,然所需經費甚鉅且耗時數年,無法短時間內解決民眾淹水之苦。為儘速改善淹水問題,透過與地方民眾深入溝通、協調,導入在地滯洪新觀念,利用易淹地區周邊農田加高作為暫時蓄洪空間,讓土地共同承擔與吸納洪水,以提升土地耐淹程度,降低淹水機率。

二、歷年推動辦理情形及成果

(一)有才村示範區

臺灣地區常受颱風、豪雨侵襲而造成淹水災害,為減少災害損失,政府已投入相當多的財力、人力於防洪設施,惟欲以工程方法減輕淹水,所需經費相當龐大,加上近年來受到極端氣候等因素影響,淹水災害的風險與強度增加,往往超出各類排水的設計基準,且倘遇其他因素致部分治理工程無法推動時,無法全面達到治理目標時,如何有效治水遂成為重要議題。因此,水利署提出「在地滯洪」非工程策略理念,本所協助水利署推動相關工作,並於109年9月至雲林縣褒忠鄉有才村選擇台糖土地(面積2.07公頃)試行以自然為本、不用徵收農地,所施作的最新治水概念「在地滯洪」示範工程,成效不錯。

(二)擴大示範區域

經評估示範區域成效,本所於110年著手辦理「有才寮排水在地滯洪擴大示範評估規劃」,並由第五河川局於111年4月完成1,150公頃示範區,以分區管控有效管理集水區之逕流量,降低渠道水位及洪峰流量,俾利內水排出,減輕村落淹水災害。

三、配合在地滯洪推動滾動檢討相關作業要點

在地滯洪策略跳脫傳統高額工程及用地費支出,以不需要徵收農地,維持現有使用目的,參與的農友除了領有原本的農業淹水補貼,還可申請滯水獎勵金及農作物損失、土地損害復舊、施作工程損失等補償金。為鼓勵在地滯洪區域之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實際耕作者積極參與及配合相關事項,本所協助水利署擬訂「經濟部水利署暨所屬機關辦理在地滯洪獎勵及補償作業要點」,並於110年 7 月 26 日頒定,後續本所持續經由個別案例滾動式檢討,完備整個在地滯洪計畫的內容,盼將理念推廣至全國各地淹水區域。

圖1在地滯洪概念示意圖

圖1 在地滯洪概念示意圖

圖2有才寮排水擴大在地滯洪範圍及水位計監測位置

圖2 有才寮排水擴大在地滯洪範圍及水位計監測位置

 

圖3在地滯洪滯水效能獎勵金分級

圖3在地滯洪滯水效能獎勵金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