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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近年來因全球氣候變遷影響,極端降雨事件頻仍,以及都市急遽發展,不透水面積持續增加,致使水道洪峰流量增加,造成既有已完成整治之防洪設施無法承納增加之洪峰流量,由於已完竣之防洪設施無法無限制增加通洪能力。爰此,面對極端事件挑戰,水道治理需由線的治理擴展至面的治理。

圖1 地表逕流未來由水道與土地共同承納示意圖

圖1  地表逕流未來由水道與土地共同承納示意圖

 

出流管制即基於該理念,義務人須將土地開發行為所致增加洪峰流量滯蓄於開發基地內,且不得轉移淹水至他處,以避免造成開發基地下游及周遭的淹水潛勢。水利法業於民國107年6月20日增訂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並於民國108年2月1日正式施行。本所奉水利署指示研訂出流管制技術手冊(民國109年5月函頒)及為有效掌握各縣(市)出流管制計畫資訊、輔助各主管機關管控執行成果,研發出流管制管理系統(民國109系統開始運作),以作為後續辦理實務作業之依循。

 

二、歷年推動辦理情形及成果

(一)出流管制審查制度之簡化

經濟部水利署為積極面對上開嚴峻挑戰,積極推動出流管制新興政策,以因應土地開發逕流增加所導致淹水風險,要求開發單位辦理出流管制計畫,以削減因開發所致增之洪峰流量。目前水利法專章增修條文、相關授權子法及技術手冊皆已頒定在案,法制及技術規範俱已完備。考量政策推動初期實務上皆會遭遇相關問題,諸如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所衍生之簡化作業問題,為達簡政便民目標,確有配合實際需求調修之必要性。

本計畫優先針對以下五種開發樣態進行出流管制簡化技術評估(圖2),以作為水利署後續修法之參考。

圖2太陽能光電設施之漁電共生簡化評估流程圖

圖2  太陽能光電設施之漁電共生簡化評估流程圖

 

(二)出流管制管理系統精進

本所開發之「出流管制管理系統」,近年已陸續完成提報、施工及維護各階段精進功能,有效協助各縣(市)辦理出流管制行政督導管理程序(圖3),將案件申報、機關審查及工程管控等行政業務程序整體一貫化。透過法規修正及平臺使用回饋機制持續辦理滾動式檢討,逐步健全管制案件各階段生命履歷與行政管控程序資訊。並藉由主動縣市訪視輔導建立雙方諮詢溝通管道及教育訓練推廣課程(圖4)。

圖3系統整體架構與對應功能群組服務示意圖

圖3  系統整體架構與對應功能群組服務示意圖

 

圖4縣市訪視輔導及教育推廣課程

圖4  縣市訪視輔導及教育推廣課程

 

三、未來技術發展及推動方向

(一)出流管制技術精進

為因應出流管制法規技術持續變動及更新,與實務操作上所衍生之課題,建議應適時辦理手冊更新調整,邀請產官學等單位共同討論議題,藉由跨域整合及橫向聯結,提供創新觀念及作法,以合乎時代潮流,提升服務品質。

(二)出流管制管理系統持續優化

未來系統仍持續優化需求,包含強化系統案件盤點、品管檢核等管控程序,逐步完善機關案件審核E化程序與計畫數位資訊管理等核心需求。本系統未來將朝持續強化資訊安全性及配合系統集中委管政策,以利系統提供更佳的服務品質

(三)出流管制監測成效評估

未來出流管制計畫核定後皆應依相關規定設置出流管制設施,惟實務上設置後是否能達到規劃預期之目標,係政策推動所關注之重點。爰此,建議未來藉由實際案例持續監測相關數據,作為未來整體成效評估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