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字詞 |
英文字詞 |
定義/說明 |
區域排水 |
Regional Drainage |
指排洩農田排水、市區排水、事業排水或其他排水之二種以上匯流者,或排洩區域性地面或地下之水,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但不包括已有主管機關管轄之排水。 |
排水集水區 |
Drainage Catchment Area |
係指以一或數條排水系統所匯集天然排水路或人工排水路之地區範圍。 |
內水 |
Inner Water |
係指水利防洪設施所定義之內水,以堤防或護岸設施臨陸面(堤內)地區所產生之逕流為內水區域。 |
外水 |
External Water |
係指水利防洪設施所定義之外水,以堤防或護岸設施臨水面(堤外)所構成之水域。 |
滯洪池 |
Detention Pond |
用於延滯或儲存過多之洪水,直到其下游河槽可容納正常河川排水水流與釋放之蓄水時,才漸次釋出其蓄水,常用來調節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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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潛勢圖 |
Potential Inundation Maps |
指經濟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四條第一項淹水潛勢圖製作手冊所繪製,且經經濟部淹水潛勢圖審議小組審議通過,以模擬不同降水條件下可能淹水深度及影響範圍之防災應用參考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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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水堤 |
Back Levee |
對於下游受到河川、大排或外海水位迴水影響,且高地範圍佔多數之排水,於其出口段或下游區段興建堤防,銜接河川堤防或海堤,可將高地排水約束在排水路內,順利將其導引排出,以防止洪水溢淹,減輕其對低地浸水災害之排水工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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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閘門 |
Drainage gate |
在區域排水末端低窪處之排水路出口設置閘門,當洪水發生時,外水位高於內水位,為防止外水倒灌,將閘門關閉;反之,內水位高於外水位,則將閘門打開,以順利排除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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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抽水站 |
Drainage Pumping Station |
在重力自然排水無法排除時,以固定站體設置抽水機之方式,將低地內積水抽除。為使抽排效果較為經濟可行,排水抽水站常須配合收集系統改善、截流、圍堤滯洪池等措施,排水出口需配合設置閘門防止外水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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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流管制 |
Runoff Control |
為避免排水所匯入之下游水道超過其排洪能力,須於匯入點管制其匯入流量,此稱為出流管制,為土地利用現行政手段之一土地開發常導致洪峰流量增加,超過水道設計基準增加淹水風險,出流管制系管制土地開發區匯入河川排水之逕流量,確保開發後之洪峰流量不大於開發前之洪峰流量或不超過下游水道之通水能力。既成都市區之出流管制,則係管制逕流量避免超過計畫流量。管制集水區(如市區)雨水下水道或排水路匯入區域排水或河川的逕流量,不超過區域排水或河川於該匯流點之容許流量。 |
逕流分擔 |
Runoff Distribution |
再出流管制原則下,水道不容許匯入水量超過其容許流量,對於超過水道容許流量之逕流量,則於集水區 (如市區)土地以適當人為方式分配承受之,如滯洪池、雨水貯留設施、地表入滲設施等,此分配稱之為逕流分擔。 |
雨水貯留系統 |
Rainwater Harvesting System |
將水文循環中的雨水以入滲、過濾、貯存等方式以截取貯存,除可降低洪峰流量外,亦可作為水資源之應用,常見之方式包含滲透型草(側)溝、透水性舖面、屋頂雨水貯集或綠化、地上或地下滯蓄洪設施、滲漏排水管或陰井、雨水花園等。 |
開口堤 |
Open Levee |
於急流河川兩岸高地佔多數之排水,受外水位影響之範圍小,出口段土地開發利用程度較低者常設置開口堤,可容許短暫之積淹水,且稍具有調蓄河川水量之功能,其優點為退水時能迅速排除、提供洪水時魚類之避難空間、開口堤上游溢潰堤之第二道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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