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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緣起

由於嘉義地區自有水源不足,過去即常需倚賴雲林及臺南地區之水源調度,為保障嘉義地區民眾生活及產業用水需求,減少氣候變遷對區域水資源之衝擊,未來亟需透過多元水資源以為因應,尤其科技造水較不受氣候變異影響,為目前減緩水文變異對水資源衝擊之因應措施之一。其中,因海水淡化產水具有多重優勢,包括臺灣環海、興建期程短、水質佳、供水穩定、佔地面積小、成本日益降低及擴充便利等特色,已為世界各國積極發展之水源。

本分署前於110年辦理「嘉義、高雄及屏東海淡廠及供水方案調查規劃」工作,初步調查嘉義沿海地區已具有興建海淡廠之充分可行條件。為期能儘速強化區域自有水源,維持供水穩定性,並籌謀因應南部地區產業發展之用水需求,爰提本計畫。

計畫目的

初步調查嘉義沿海地區已具有興建海淡廠之充分可行條件。而為因應環境變遷與供需現況,前期規劃如廠址選定、取排水管線、廠區配置、輸水方案等,藉由本計畫進行檢討評析,並進行相關外業補充調查,期能儘速強化區域自有水源,維持供水穩定性,並籌謀因應南部地區產業發展之用水需求。

主要工作內容

本計畫為2年計畫,預計執行至113年底,整體工作項目如下:

  1. 基本資料蒐集及分析檢討
  2. 區域水源供需及開發規模檢討
  3. 海水淡化產水技術及能源需求檢討評估
  4. 可行廠址評估檢討
  5. 海水淡化廠工程規劃
  6. 排放管擴散方案評估
  7. 外業補充調查
  8. 供水方案評析
  9. 成本估計
  10. 經濟效益評估
  11. 推動策略及營運管理規劃
  12. 財務計畫分析
  13. 民眾參與、溝通及技術諮詢等配合事項

主要規劃內容(執行中)

  1. 產水規模:最大每日10萬立方公尺。
  2. 處理程序:依序為前處理(混凝沉澱及UF系統)、RO淡化系統及後處理系統。其餘反洗水或沉澱池污泥將送至污泥濃縮池經污泥脫水機處理,UF、RO系統線上清洗水以及RO機組濃排水等將輸送至廢水池處理符合放流水排放標準後再放流至海洋;因海淡技術持續發展,如有更加進步之處理方式亦可採用。
  3. 預定廠址:布袋港區「填海造陸區1」
  4. 廠區面積:約10公頃。
  5. 供水對象:公共用水(併入自來水管網)。
  6. 預計期程:約於民國120年開始營運產水。

計畫預期效益

  1. 完成嘉義地區水源供需更新檢討。
  2. 完成可行廠址、海水淡化產水技術、能源需求檢討。
  3. 完成嘉義海水淡化廠工程規劃、取水及排水工程規劃、供水方案評析及布置、財務及經濟效益評估。
  4. 依工作計畫內容及目標執行,並完成嘉義海水淡化廠工程可行性規劃成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