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來因全球氣候變遷影響,極端降雨事件頻仍,以及都市急遽發展,不透水面積持續增加,致使水道洪峰流量增加,造成既有已完成整治之防洪設施無法承納增加之洪峰流量,由於已完竣之防洪設施無法無限制增加通洪能力。爰此,面對極端事件挑戰,水道治理需由線的治理擴展至面的治理。
圖1 地表逕流未來由水道與土地共同承納示意圖
出流管制即基於該理念,義務人須將土地開發行為所致增加洪峰流量滯蓄於開發基地內,且不得轉移淹水至他處,以避免造成開發基地下游及周遭的淹水潛勢。水利法業於民國107年6月20日增訂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並於民國108年2月1日正式施行。本分署奉水利署指示研訂出流管制技術手冊(民國109年5月函頒)及為有效掌握各縣(市)出流管制計畫資訊、輔助各主管機關管控執行成果,研發出流管制管理系統(民國109系統開始運作),以作為後續辦理實務作業之依循。
歷年推動辦理情形及成果
(一)出流管制管理系統精進
本分署開發之「出流管制管理系統」,近年已陸續完成提報、施工及維護各階段精進功能,有效協助各縣(市)辦理出流管制行政督導管理程序(圖2),將案件申報、機關審查及工程管控等行政業務程序整體一貫化。透過法規修正及平臺使用回饋機制持續辦理滾動式檢討,逐步健全管制案件各階段生命履歷與行政管控程序資訊。並藉由主動縣市訪視輔導建立雙方諮詢溝通管道及教育訓練推廣課程。
圖2 系統整體架構與對應功能群組服務示意圖
(二)出流管制技術精進
為因應出流管制法規技術持續變動及更新,與實務操作上所衍生之課題,本分署將適時辦理手冊更新調整研究,俾利使用時更為便捷及清楚。
(三)專家諮詢座談
收集地方政府近年案量較大各直轄市政府(六都)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查作業方式,六都中除台中市政府水利局設置審查會採府內審查,多數直轄市政府以委託專業服務方式,委由技師公會協助審查。本分署不定期邀請專家學者共同討論議題,藉由跨域整合及橫向聯結,提供創新觀念及作法,以合乎時代潮流,提升服務品質。
(四)宣導推廣
辦理完成專家諮詢座談會後,參採相關意見,就技術手冊修正內容部分,進行宣導說明。對象為公部門以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與水利署及各河川分署、經濟部能源署督導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業務人員及私部門以水利、水保、土木等技師公會為主與各縣市出流管制委託專業服務團隊技師。
未來技術發展及推動方向
(一)出流管制管理系統持續優化
未來系統仍持續優化需求,包含強化系統案件盤點、品管檢核等管控程序,逐步完善機關案件審核E化程序與計畫數位資訊管理等核心需求。本系統已移機至水利署進行系統集中,未來將朝持續強化資訊安全性,以利系統提供更佳的服務品質。
(二)出流管制監測成效評估
未來出流管制計畫核定後皆應依相關規定設置出流管制設施,惟實務上設置後是否能達到規劃預期之目標,係政策推動所關注之重點。爰此,建議未來藉由實際案例持續監測相關數據,作為未來整體成效評估之基礎。